按照市委、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,为做好餐饮行业疫情防控,保护从业人员与消费者健康安全,满足市民生活服务需求,制定本指引,适用于本市餐饮企业及其门店、单位食堂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等餐饮服务单位。
1.根据商务部、市及区级商务部门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有关指引,做好单位和员工防控方案、应急预案,并对上岗员工进行培训。
2.已复工复产餐饮服务单位全部进行环境消杀,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,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后方可开业。
3.准备口罩、消毒剂、洗手液、测温枪等防疫防护用品。
4.准确掌握员工健康状况,督促有密切接触史和暴露史的员工做好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,组织员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核酸检测,做到应查尽查、应检尽检、应隔尽隔。
5.如发生疑似或确诊病例,及时向属地及主管部门报备,配合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生物样本、环境样本采集工作,并配合疾控机构或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消杀工作。
6.做好员工健康档案管理,加强集体-查看更多请先登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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